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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enterprise news

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合法理性入市投资

来源: 作者: 419 2022/05/25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质量水平不断提升,理财意识加强,加之互联网发展迅速,各类宣传媒介多元化发展,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入市投资。然而在此背景下,也滋生了一类不法分子以“大V推荐”、“非法集资”、“直播、群聊大肆宣传”、“高收益承诺”等多种形式手段从事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其多为团队型作案,因具有专业化程度高、隐蔽性强等特征,极难被投资者识别,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在此,我们郑重提醒投资者,入市投资请务必做到“选择合法机构,远离非法主体,坚持理性投资,谨防上当受骗”,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何为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我国在《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对于公开发行证券、设立证券交易场所或者证券公司,或者从事经纪、承销、投资咨询等证券期货经营业务的主体资格及形式均有明确规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却擅自从事上述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者,即为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二、如何自主识别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一)主动查询机构资质

前文中曾提到,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开展证券期货业务的主体资格有明确规定。证券期货业务属于特许经营行业,需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相应的业务资格后方能从事经营。投资者入市前,应主动通过登录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www.cfachina.org)或向当地证监局现场询问等形式,对于相关机构资质进行查询查证,避免接触非法机构,以免上当受骗。

(二)警惕夸张、片面的营销宣传

我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对于证券期货的宣传推介内容有明确的规范要求,如《证券法》中规定:“证券公司承销证券,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进行虚假的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广告宣传或者其他宣传推介活动;②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③其他违反证券承销业务规定的行为。”“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因此,合法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业务人员在进行业务宣传推介时,必然会采用谨慎的推荐用语,投资者如遇“超高收益”、“内幕消息”、“黑马”、“稳赚不赔”等夸张宣传时,应保持警惕,明确证券期货投资必然存在风险,拒绝参与此类投资交易。

(三)自主、积极学习行业法律法规,提升自身风险意识

投资者入市投资前,应主动学习行业基础知识,选择正规有资质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进行投资。投资者应积极参与行业或正规经营机构进行的投教活动,培养理性的个人投资理念,从根本上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主动远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不轻信、不参与,避免因参与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造成不可挽回的个人财产损失。

三、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后,如何处理?

如投资者已不幸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应当保持冷静,尽量搜集保留相关证据,如:通话记录、相关网站网址、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并于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切勿以身涉险只身与不法分子发生冲突。同时投资者还可以向当地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如实进行情况反映,帮助相关部门对不法分子进行调查惩处,尽可能挽回个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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